“真没想到,局长会亲自出面协调解决我的事情”
“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自今年4月3日挂牌运行以来,共接收郧西县人民法院推送的行政争议10件,已有4名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发声,实质性化解2件行政争议……”郧西县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一把手’出庭”“实质性化解”等成绩格外亮眼。 时间回溯至2024年4月18日。 “没有争议了,我自愿撤回起诉。”“以后我们邻里之间会保持和谐相处……”随着涉案当事人达成和解,郧西县人民法院依托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实质性化解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 该案中,魏某、程某与同村村民江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引起肢体冲突,造成魏某牙齿脱落。郧西县公安局经认定江某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对其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魏某、程某不服,遂申请行政复议后仍不服,诉至郧西县人民法院。 法院调查发现,本案争议根源于邻里琐事,有调解的基础。经当事人同意,将该案推送至郧西县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开展诉中化解。最终在当地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等多方情理法融合化解下,成功解开当事人“案结”和“心结”,魏某、程某主动撤诉,江某也同意赔付部分医药费。 行政争议,一手托着“民”,一手牵着“官”,能否得到实质性化解,既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及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以来,郧西县人民法院锚定“实质性”要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依法能动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案结事了”中实现“政通人和”。 郧西县人民法院推动成立郧西县行政争议化解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县委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县长及公检法“三长”任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县直具有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和各乡镇(场、区)人民政府组成,统筹安排全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在县综治中心挂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对诉至县人民法院的行政争议,经当事人同意后均推送至该中心进行化解。引导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发声,着力破解“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问题,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关键少数”作用。 “真没想到,‘一把手’会出面协调解决我的事情,我认识到了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前不久,蒋某因不服郧西县市场监管局对其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作出的行政处罚,而诉至郧西县人民法院。在法院协调推动下,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道华前往主持化解,促使蒋某深刻认识自己的问题,当场缴纳罚款、撤回起诉,表示以后将定期检查清理所售商品,坚决杜绝出现过期商品。 “以往,一些行政案件反复纠缠于是否符合起诉、立案条件,经过行政复议和法院一审、二审、再审程序,有的甚至发回重审,这些矛盾不能妥善化解,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郧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莹说,“我们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就是为了切实将行政争议‘止于未诉、化于未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全面推进法治郧西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作者:郧西县人民法院张家宁、韩晓君
转自: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