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受伤起纷争 先行调解解民忧
2025年7月23日,郧西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在县综治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被告王某在调解当天就履行第一期支付义务100000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4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王某雇请原告郑某临时在其经营的石料厂提供劳务,施工期间被告不慎被上方落石击伤腿部致小腿骨折,送医治疗后治愈出院。随后,双方对损失赔偿事宜争议较大,不能达成协议,原告郑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150000元。
收到起诉材料后,速裁团队法官认真查阅了诉状内容,认为有调解的可能性,于是立即联系了原告,进一步询问了解案件经过。在基本掌握案件情况后,当天迅速联系了被告,被告表示“已经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原告要求的赔偿太多了,所以一直没有支付剩余的经济损失。”
于是,法官决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
“医疗费我已经垫付了80000元,现在你要求赔偿这么多?”被告王某气愤地说。
“我这都残疾了,以后干活影响很大。”原告态度坚定。
“已经垫付的费用是客观实际,残疾对今后的工作肯定有影响,到底应该赔偿多少,既要依据事实,又要根据法律规定,还需要考虑双方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法官劝解道。
“原告受伤以后干体力活肯定有影响,被告应该理解他为以后生活的担心。”
“不是我不想赔偿,别人欠我很多钱还没有还,我手上没有那么多钱。”
“原告,被告今天能来现场调解,也看得出来是想真诚解决问题,是有化解矛盾的诚意……双方应该相互体谅对方的困难。”
“我保证说话算数,按时支付赔偿款。今天我先给100000元,剩余款项我绝对会按期支付,不给法院出难题。”被告积极承诺道。
承办法官根据双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三方面出发,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依据客观事实引导双方换位理解对方的想法和苦衷,并向被告宣讲相关的法律后果。
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析理,双方逐渐放下心结,被告当庭转账支付100000元,并答应剩余款项限期支付。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
枝叶总关情
郧西法院将坚持司法为民
妥善化解涉民生矛盾纠纷
把“小案件”办出好效果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