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口法庭坚持巡回审理效果好
编辑: 叶银青作者: 叶银青、熊宣新来源: 郧西法院
时间:2014-05-21 20:49:44
近日,香口法庭庭长阮荣明深入案发地现场,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找准双方矛盾焦点,耐心的做调解工作,成功的化解一起积怨长达八年的邻里纠纷,得到了群众的交口称赞。
早在2006年,陕西人朱某购买我县村民张某房屋,购买时朱某与张某及张某的邻居黄某约定:张某将自己房屋的附属物猪圈、厕所、道场一同卖给朱某,由朱某管理使用。后黄某将靠近自己家猪圈圈栏的三方扒掉,挤占了一块地,陆续堆放砖块,停放三轮车,并在今年年初栽上树苗。朱某多次要求黄某恢复原状,黄某拒不履行,为此朱某多次找到村委会、乡政府解决,仍未能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无奈,朱某遂将黄某告上法庭。
香口法庭受理此案后,阮庭长积极邀请乡镇派出所、司法所同志协助到现场勘查。经调查了解朱某所诉属实,而黄某辩称,张某的父亲原来在盖房屋时用了自己一块地,现在挤占这块地是合情合理的。经过阮庭长详细调查了解,找到了双方产生矛盾的症结。经过一番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一致同意了阮庭长的调解方案,当场履行协议内容。阮庭长积极参与恢复现场工作,帮助黄某拔掉树苗,并亲自动手搬砖。恰逢小雨,阮庭长还为黄某打伞遮雨。随后法庭干警对恢复后的现场拍成照片,要求双方不得改变现状。黄某见此情景激动地说:“庭长都亲自动手了,我还有啥话说的”。朱某看到恢复后的现场,对阮庭长的办案方法和效率表示由衷的称赞。
香口法庭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审执工作中,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加强与基层组织的协调办案,强化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审执工作效率,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