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群众有需求,法院干警深入外地忙办案

郧西县人民法院干警远赴千里巡回审判一起刑事自诉案件

编辑: 邓银作者: 吴远明 孙英超来源: 河夹法庭 时间:2013-09-04 15:50:27

   

为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将各种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并贯彻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三个尽量”的精神,“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近日,郧西县人民法院河夹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自诉人张某诉被告人王某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案件。

经郧西县人民法院办案干警多方面调查核实,最终确定了被告人王某的下落。于是办案干警决定,远赴千里之外主动找到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办案干警不惜辛劳与自诉人张某远赴千里来到被告人打工的天津市。随后,办案干警立即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并在当地民警的协助配合下,终于寻找到被告人王某的下落。

经审理查明,自诉人与被告人与2008年8月在广东打工相识,后于2009年2月13日在民政部门自愿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被告于2010年5月到天津市打工,并与刘某以夫妻名义租房居住,2012年4月原告生育一对双胞胎。因此,自诉人张某诉被告人王某犯重婚罪。

办案法官,对被告人王某和以夫妻名义居住的刘某,深刻讲解了有关重婚罪的法律知识。被告人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请求人民法院调解。经过办案人员为期六天巡回审理和调解,最后,自诉人谅解了被告并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办案法官考虑到此案系自诉案件、又有一对不到一周岁的双胞胎还需要被告进行抚养,于是法院作出准予原告撤诉的裁定。同时,经过办案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原告与被告达成离婚调解协议。